在“頂天立地”的科技創新道路上,中國電信再次邁出了堅定的步伐!
據來自中國電信的官方信息顯示,中國電信研究院已于日前啟動5G低規格數字室分小站設備代工采購及定制化設備采購。其實,這已經不是中國電信首次為自研產品尋找OEM供應商。
在此之前,中國電信自研的開放光網絡盒式波分設備、輕量級UPF都在現網得到應用。無論是在成本控制,還是在實際效益方面產生了積極的影響。
可以說,中國電信的科技創新已不再是“紙上談兵”,也不會停留在實驗室階段,而是要深入現網,實現真正規模商用,這也是運營商科技創新的價值和意義。
自研進行深水區:5G小站規模集采
中國電信5G小基站的代工集采,規模并不小。其中遠端單元及擴展型基帶單元、擴展單元標包,遠端單元:72000臺、基帶單元:1350臺、擴展單元:4050臺;前傳開放基帶單元及擴展單元標包,預估采購數量為基帶單元:900臺、擴展單元:3600臺。
即使拋開集采的規模,5G小基站盡管在發射功率、覆蓋面積、傳輸容量等方面無法與宏基站相比,但它仍是核心的系統設備。特別是在5G的部署走向深度覆蓋的當下,5G小基站將扮演重要角色,也是讓5G融入千行百業的關鍵錨點。
其實在今年4月初,中國電信在集團層面啟動自研5G擴展型小基站的集采,面向的是全國31省市現網的需求,研究院作為集團科技創新的重要平臺和出口,成為該項目的中標人。
能夠應用于全國現網說明了中國電信自研的5G小基站產品得到了“電信級”的認可。此外,雖然是小基站,但同樣是核心設備,大規模引入自研產品,凸顯了中國電信科技創新的實力和魄力。更為重要的是,這也充分體現了中國電信RDO科技創新研發體系所帶來的協同作用。
據悉,R(研究)、D(開發)、O(運營)是2021年中國電信對科技創新體系持續深化改革所形成。其中全部R職責和部分D職責由中國電信研究院承擔。中國電信研究院院長張成良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R、D不可分,企業研究院有別于大學和純粹的科研院所,開發的產品要落地應用,要面向用戶創造價值,科技創新要轉變為企業的生產力。
推進自研產品化,將云網掌握在自己手中
正如文章開頭所述,5G小基站是中國電信科技創新成果的一個縮影。在LWDM、自研5G移頻MIMO室分系統、DCI-BOX盒式波分、STN-A設備、輕量級UPF、MEC等眾多涉及關鍵業務的網元和系統方面,中國電信都開始進行自研創新,并邁出了自研產品化的關鍵一步。
特別是中國電信自研的輕量級UPF作為唯一的5G網元產品入圍《中央企業科技創新成果推薦目錄》,已實現規模推廣且價格較同類產品降低70%;DCI-BOX產品簡化運維操作,可降低建設成本超20%。
不過,降低成本和簡化運維是云網時代下運營商的共同選擇。中國電信大力開展科技創新的另一個重要原因是實現云網自主可控,把網絡掌握在自己手里,這是中國電信科技創新行動計劃三步走的第一步,也是關鍵一步。
用張成良的話說,網絡如果不能自主可控,就好比運營商的大腦是自己的,但雙腿卻被限制住,導致大腦指揮不動雙腿。因此,從打造下一代基礎設施的戰略層面考慮,實現網絡自主可控至關重要。這一過程中,加速推進自研產品化是重要抓手。在中國電信研究院今年的七項重點工作中,有一項就是構建產品體系,圍繞“無線、接入、邊緣、核心”4個產品線,打造新型網邊技術設施,探索市場化激勵機制,完善面向市場的生產運營體系。
當然,這并不意味著中國電信想要實現全網設備的自研化,這也不現實,更多的是通過網絡虛擬化、軟硬件解耦,實現云網設備的跨廠商統一管控,進而實現云網自主可控。不過自研也是不可或缺的,“自研+合作”雙輪驅動,將成為中國電信科技創新的主旋律。
強調成果轉化,讓科技創新“頂天立地”
一直以來,科技創新似乎是一個高高在上的詞匯,人們只能抬頭仰望,但是科技最終還是要為人服務,任何形式的創新都要為用戶創造價值。此刻我們回頭再來看,無論是加速自研技術的產品化,還是大力推動在現網的應用,中國電信始終以此為準繩,而這也正是運營商科技創新的價值和意義所在。
為此,張成良提出,中國電信研究院要更加“頂天立地”:研究要提高站位,輸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開發則要落地生根,規模是關鍵,讓更多科技成果轉化成實實在在的產品應用。
此外,中國電信研究院還確立“134N科技創新大廈”新戰略,強化自主研發等工作,并將更多的自主研發成果規模應用到中國電信大網中,努力實現“前瞻研究頂天立地、研發成果落地生根、高端智庫內外兼修、基礎設施強基固本”。
這也是順應了中國電信的科技創新行動計劃的發展理念。即勇當原創技術策源地和現代產業鏈鏈長,把中國電信打造成關鍵核心技術自主掌控的科技型企業,進入國家科技創新企業第一陣營,努力成為科技領軍企業和國家戰略科技力量。
然而,科技創新成果的轉化并非易事,除了過硬的技術實力,還需要市場化的運作,生態的協同共進。中國電信不斷深化改革,加大人才的培養、引入;成立中電信智能網絡科技公司,用市場化的方式加快自研成果規模推廣;加強與科研院所合作……以上種種都是為了實現高水平的研究,做出接地氣的產品,摘掉運營商不會創新的“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