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指出,建設知識產權保護體系是一項系統工程,要從知識產權保護全鏈條、全過程、全要素出發,重點在知識產權保護政策和標準體系、知識產權執法司法體系等七個方面開展。
其中,在知識產權保護政策和標準體系方面,將完善保護政策制度、健全保護標準規范。包括制定知識產權鑒定規范國家標準;貫徹實施《商品交易市場知識產權保護規范》《電子商務平臺知識產權保護管理》國家標準等。
在知識產權執法司法體系方面,將加強司法保護、行政執法和行政裁決。全面實施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完善侵權損害賠償的證據規則、數額計算等裁判標準。
根據《方案》,到2027年,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和保護能力現代化建設邁出實質性步伐,知識產權法律法規更加全面系統。到2035年,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和保護能力現代化基本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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