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江蘇省公布的一條動態牽扯出了虛擬貨幣“挖礦”行為背后的系列非法金融行為。
10月8日,江蘇省通信管理局網站發布工作動態稱,近日全面排查省內虛擬貨幣“挖礦”行為,監測發現開展虛擬貨幣活動的礦池出口流量達136.77Mbps,參與“挖礦”的互聯網IP地址總數4502個,消耗算力資源超10PH/s,耗能26萬度/天。
每天消耗26萬度電是什么概念?據記者了解,一萬度電大概是3000戶家庭一天的用量,那26萬度電至少可以供7萬戶家庭用一天的電。
而虛擬貨幣的“挖礦”帶來的高能耗也使得政府在今年加大了打擊力度。
10月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就《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1 年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重新將虛擬貨幣“挖礦”列入淘汰目錄。而這距離上次發改委發文禁止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僅過去了16天。
9月24日,國家發改委等11部門發布《關于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下稱《通知》)稱,嚴禁新增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加快存量項目有序退出。同時,通知也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列為淘汰類產業。《通知》明確,嚴禁以數據中心名義開展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禁止新增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報裝接電。將加大行政執法工作力度,堅決杜絕發電企業特別是小水電企業向虛擬貨幣“挖礦”項目網前供電、專線直供電等行為。嚴禁虛擬貨幣“挖礦”企業以任何形式發展自備電廠供電。
世界經合組織區塊鏈政策專委會專家、北京計算機學會數字經濟專委會秘書長王娟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在資本的運作下,虛擬貨幣‘挖礦’的行為產生了大量的能耗,甚至出現了洗錢等行為,對金融市場的沖擊十分嚴重,且‘挖礦’難度變大導致的能耗進一步攀升,已嚴重影響了部分地區的供電平衡。”
因此,在獨立經濟學家王赤坤看來:“未來的發展趨勢將是加強國際間的協同,共同治理虛擬貨幣交易行為,在立法上更進一步,推動虛擬貨幣交易入刑,把虛擬貨幣參與者等同非法金融、洗錢、金融詐騙、黃賭毒等化為同等危害行為。”
國家對“挖礦”產業抵制態度堅決
實際上,發改委也曾經將位列淘汰產業類別的虛擬貨幣“挖礦”在發布的指導目錄中被刪除。
2019年4月8日,在《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征求意見稿)》,虛擬貨幣“挖礦”活動被列入淘汰類產業,屬于“落后生產工藝裝備”類目,且“挖礦”活動還被列入應“立即淘汰”的產業。根據這個目錄,淘汰類主要是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嚴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藝、技術、裝備及產品。
不過2019年11月6日,中國政府網發布了《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據文件內容,曾位列淘汰產業類別的“虛擬貨幣‘挖礦’”在發布的指導目錄中被刪除。
但這不意味著國家允許所有虛擬貨幣“挖礦”行為。王娟表示:“國家對‘挖礦’產業的態度是非常明確的,那就是絕不允許的。”
王娟表示,在資本的運作下,虛擬貨幣“挖礦”的行為產生了大量的能耗,甚至出現了洗錢等行為,對金融市場的沖擊十分嚴重。隨著2020年后比特幣的熱度攀升,幣價動蕩,國內涉及虛擬貨幣的金融集資詐騙罪也是時有發生,且“挖礦”難度變大導致的能耗進一步攀升,已嚴重影響了部分地區的供電平衡。
“在諸多背景的影響下,再結合如今市場形勢和3060的雙碳目標,發改委再次將虛擬貨幣‘挖礦’列入淘汰名單中,是意料之中的,也可從中看出國家對虛擬貨幣‘挖礦’的反對態度是十分堅決的。”王娟對本報記者表示。
核心產業發展將迎來利好
對于虛擬貨幣“挖礦”行為,國家不斷在完善相關政策以保證正常的金融往來秩序和民企用電秩序。
那么,“挖礦”產業被淘汰后,將會產生什么樣的影響?
事實上,“挖礦”的問題存在已久,王娟對本報記者表示,能耗是“挖礦”最大的詬病。
當前,整治虛擬貨幣“挖礦”行為的區域涉及到內蒙、四川、陜西、陜北、寧夏等地,這些城市都是能耗大戶,比如陜北的煤電、四川的水電、內蒙的風電等,這些過度能耗已經影響到了一些核心產業的發展,因此,隨著“挖礦”產業被淘汰后,核心產業的發展也將迎來利好時期。
此外,虛擬貨幣“挖礦”還嚴重影響著金融市場的秩序。
王赤坤對本報記者表示,虛擬貨幣無真實價值支撐,相關投機交易活動存在虛假風險等多重風險。與此同時,莊家很輕易控盤這些數字幣交易,并輕易控制這些數字幣交易價格和全網合約交易市場,無論是“多單爆倉”還是“空單爆倉”,都是莊家控制交易并收割普通投資人的一種手法,大量的買賣和炒作,促使這些數字幣價格暴漲暴跌。
因此,在王赤坤看來,虛擬貨幣不僅威脅我國正常金融秩序,同時也威脅所有正常國家的金融秩序。未來的發展趨勢將是加強國際間的協同,共同治理虛擬貨幣交易行為,在立法上更進一步,推動虛擬貨幣交易入刑,把虛擬貨幣參與者等同非法金融、洗錢、金融詐騙、黃賭毒等化為同等危害行為。與此同時,可以借鑒美國等交易報告制度,并可參考我國的反洗錢制度,不僅在法律制度上提供威懾力,更應該在執行層面加大力度。加大虛擬貨幣參與的違法成本,讓虛擬貨幣參與者不敢不想再參與虛擬貨幣交易。
(文章來源:華夏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