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晚,鄭商所發布公告,經研究決定,自2021年10月21日當晚夜盤交易時起,非期貨公司會員客戶或動力煤期貨2111、2112 、2201、2202、2203、2204、2205、2206、2207、2208、2209及2210合約上單日開倉交易的最大數量為50手。單日開倉交易數量是指非期貨公司會員或客戶當日在個別期貨合約上的買開倉數量與賣開倉數量和。實際控制關系組單日開倉交易的最大數量執行單個客戶執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做交易的開倉數量不受交易限制限制。
為第一次超越交易的非交易公司會員或鄭州商品交易(以下幾個鄭商所要求)報告相關情況并暫停開倉客戶不定期進行5個交易日的監管措施。累積期貨2個交易日超過所交易有關的,鄭商將暫停開倉1個月的監管措施。嚴重的,按照《商品交易處理辦法》規定。
鄭商所可根據市場情況對交易策略進行調整。
(文章來源:央視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