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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忠斌通訊員雷蕾
本報訊 “太好了,今年我的養老金又能漲100多元。”近日,居住在東岳社區的胡女士高興地說。
記者日前從市社保局了解到,這次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是以全省退休人員2021年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確定,惠及我市18.95萬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調整金額共計1.6億元。
此次調整范圍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在調整前期,市社保局通過系統數據篩查比對,核實發放人員準確信息,提前做好統籌規劃和專項資金預算、劃撥準備。
據了解,今年湖北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調整辦法延續去年模式,繼續實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
定額調整,即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2元,這一部分主要是人人增加相同額度的養老金,體現了公平原則。
掛鉤調整與本人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掛鉤。按繳費年限掛鉤,每人每月按本人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8元,繳費年限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按基本養老金掛鉤,每人每月以本人2021年12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2%。
適當傾斜,即在享受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部分人員再按有關標準增加基本養老金。2021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21年12月31日年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國家規定范圍的艱苦邊遠地區的調整對象,每人每月增加15元等。
目前,全市養老金調整工作正在緊張有序地開展,退休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將從今年1月起補發。7月底前,我市各級人社部門會將所有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
(文章來源:十堰晚報)
標簽: 基本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