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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廣東省政府正式印發《廣東省“十四五”節能減排實施方案》(下稱《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新能源汽車新車銷量達到汽車銷售總量的20%左右。
《方案》提出,完善充換電、加注(氣)、加氫、港口機場岸電等布局及服務設施,降低清潔能源用能成本。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城市新增、更新的公交車全部使用電動汽車或氫燃料電池車,各地市新增或更新的城市物流配送、輕型郵政快遞、輕型環衛車輛使用新能源汽車比例達到80%以上。
同時,推動公共機構帶頭率先淘汰老舊車和使用新能源汽車,每年新增及更新的公務用車中新能源汽車和節能車比例不低于60%,其中,新能源汽車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0%,大力推進新建和既有停車場的汽車充(換)電設施設備建設,鼓勵內部充(換)電設施設備向社會公眾開放。
在完善經濟政策方面,廣東省表示,完善節能環保產品政府采購制度,擴大政府綠色采購覆蓋范圍。加大綠色金融創新工作力度,大力發展綠色信貸、綠色債券和綠色基金,推進氣候投融資試點工作,強化對金融機構的綠色金融業績評價。擴大在重金屬、危險廢棄物處置等環境高風險領域中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覆蓋面。
(文章來源: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網)
標簽: 新能源汽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