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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制造業當家”,保障產業發展空間的承載力是其中重要一環,“工業上樓”對于廣東大部分受產業發展和空間限制的地市都較為適用,其中深圳的“工業上樓”模式相對成熟,可為其他地區提供適當參考。
堅持“制造業當家”,保障產業發展空間的承載力是其中的重要一環。就廣東省內情況而言,各地在面臨土地開發強度超過或逼近30%國際公認警戒線的現實情況下,如何在“螺獅殼里做道場”,是其中一個難點。筆者梳理廣東各地市《政府工作報告》發現,深圳、河源、汕尾等地都明確提出推進“工業上樓”舉措,廣州、珠海也有“塑造集約高品質產業空間”“建設好5.0產業新空間”等類似提法,由此可見,集聚、集約、高效的工業載體是廣東多地的共同選擇和推進方向。事實上,“工業上樓”模式對于廣東省大部分受產業發展和土地空間限制的地市都較為適用,這其中,深圳的“工業上樓”模式相對成熟,已經取得多個成功案例,可為其他地區提供適當參考:
一是政策適度解綁。“工業上樓”作為一種全新的空間形態,必要情況下需要適度地降低甚至消除以往政策的管控限制。深圳從前端的土地供給、規劃設計、建筑計容,到后端的租售方式都進行了相應調整,特別是在頗為影響城市更新項目可行性的占補平衡問題都留了口子。而在三個月內就迅速完成從草擬到印發全過程的《深圳市“工業上樓”項目審批實施方案》,以提高效率為原則,整合和明確了城市更新類、提容或新供應用地類、土地整備類三種類型項目的審批流程。此外,為解決產業項目前期投入大的問題,通過引導政策,充分調動政策性開發銀行、大型國有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參與積極性,并靈活運用政府專項債、REITs等金融工具助力。
二是兼顧多方利益。《實施方案》提出遵循“保本微利”的原則,以不超過4.5%的項目內部收益率和城市更新項目配置不超過30%的居住建面,保障項目實施主體的適度利益。同時,又通過廠房自持比例、租賃價格上限及年漲幅,降低工業企業成本并為其提供穩定的發展環境。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及公共配套設施的配建,可解決企業員工的就近居住生活需求,符合社會公共利益。
三是高規格的項目試點。在《深圳市優質產業空間供給試點改革方案》的指引下,各工業大區加快供應出一批連片優質產業用地,78萬㎡的南山紅花嶺基地項目、40萬㎡的龍崗寶龍專精特新產業園和402萬㎡寶安新橋東項目均采用“區政府主導+國企實施+市場運作”模式,在理念創新、廠房設計等方面作出了示范。
四是層層壓實的工作機制。在“市政府工作專班-項目推進工作專班-轄區工作專班”的三級架構下,構建“總召集人-副總召集人-成員單位”的“1+1+12”管理體系,并對每年2000萬㎡的產業空間供給目標層層分解,逐級監督落實,確保如期供應。
結合深圳經驗和當前各地的進度情況,為了更好地滿足各地制造業的空間需求,建議在政策、項目庫等四方面繼續做好相關配套。首先,強化政策引導。與初期的市場化探索不同,為了最大化地發揮土地的應有潛力,本輪“工業上樓”的政府統籌和推動作用更強,而廣東省包括深圳在內,僅有寶安區、光明區、樂平鎮等部分區(鎮)出臺了明晰的工作指引,在項目大范圍落地前,政策指引的出臺已迫在眉睫。其次,總結推廣經驗。注意梳理試點項目的設計參數等非涉密信息后向社會公開,并從形象、業態、模式、價值體系等多維度總結建設運營經驗,進行適當推廣。再次,豐富項目儲備。條件允許情況下,以社區、街道為單位進行細致摸查,根據增量用地和存量用地進度情況,持續補充多源頭多層級的項目儲備庫。指導建設規模較大的項目編制分期方案,保證供應的連貫性。最后,做好提前把控。各項目特別是位于規劃布局的20大先進制造業園區范圍內的項目,建議提前確定產業定位和意向客群,并據此進行層高、荷載等形態的針對性設計。
(文章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標簽: 工業上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