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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區發布《關于嚴厲打擊非法盜采涉鋰礦產資源行為的通告》(下稱“《通告》”)顯示,為了及時發現、制止、嚴厲打擊私挖盜采礦產資源、破壞生態環境等違法犯罪行為,歡迎廣大人民群眾積極監督舉報,經查證屬實給予500至5000元獎勵,對舉報人信息將嚴格保密。
《通告》介紹,禁止行為包括:(一)無采礦許可證開采礦產資源;(二)采礦許可證被注銷、吊銷、過期后繼續開采礦產資源;(三)超越采礦許可證規定的礦區范圍開采礦產資源;(四)未按采礦許可證規定的礦種開采礦產資源;(五)其他未取得采礦許可證開采礦產資源的情形。
(文章來源: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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