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預付卡消費模式下,商家“卷款跑路”現象與日俱增,消費者找誰維權、如何維權的問題成為人們普遍關心的話題。
公司跑路怎么辦一人股東可追責
為提高學習成績,小李在領悟公司多次預繳費用參加課外輔導,雙方未簽訂書面合同。高考結束后,因不再需要培訓服務,小李向領悟公司申請退還剩余的培訓費。領悟公司給小李出具了《退費明細》,但此后領悟公司卻遲遲未給小李退費,小李也再無法與領悟公司取得聯系。于是,小李將領悟公司與該公司的一人股東張三訴至法院,要求共同退還培訓費17萬多元。張三表示,李四才是公司實際控制人,張三系冒名股東,公司事務和張三無關系,現已無法聯系上李四,故不同意和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資料圖】
為查明案件事實,法院調取了領悟公司的工商登記備案材料,其中顯示:2019年9月3日領悟公司變更工商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2021年領悟公司唯一股東變更為張三。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張三作為領悟公司的一人股東,應當就其財產獨立于公司財產承擔舉證責任,現張三未就此提供證據,應當承擔相應不利后果,與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根據我國公司法,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當股東無法證明財產不存在混同時,股東應與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消費次數爭議大舉證責任商家擔
一次偶然的機會,張阿姨在體驗了雅麗公司的足療服務后,向雅麗公司交納4800元購買了100次足療項目。此后的消費過程中,張阿姨又陸續通過單獨付費或補錢置換的形式,購買了各類理療按摩服務。后來,張阿姨要求退款,雙方多次協商均未達成一致。張阿姨便把雅麗公司起訴至法院。雅麗公司表示,該公司系以紙質形式記載張阿姨的消費情況,因雙方已經訂立退款協議,因此未保留相關消費記錄,現在公司已履行完全部退款義務,雙方再無其他經濟糾紛。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合同解除后,雅麗公司應退還張阿姨剩余服務費。關于退費金額的計算,鑒于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存在多次補交費用轉換項目的情況,已無法計算出各類服務單價,且雅麗公司無法提交張阿姨的消費記錄及經過張阿姨確認的服務單價,法院最終判決雅麗公司退還張阿姨3.8萬元。
從平衡消費者和服務公司舉證能力及權利義務角度,預付式消費中消費記錄的舉證責任原則上應由提供服務的公司承擔。本案中,法院在認定應由雅麗公司負有對服務內容、數量和價格的舉證義務的基礎上,再根據張阿姨提交的證據及雙方陳述予以佐證,最終確認了退費金額。
購卡消費無協議退費結算需有據
肖女士是萬萬餐飲的常客,她在萬萬餐飲購買了儲值卡并多次充值進行消費。然而,萬萬餐飲在2020年10月12日突然張貼告示稱不再經營,肖女士的儲值卡無法繼續使用,肖女士亦無法繼續聯系上萬萬餐飲的人員。于是,肖女士將萬萬餐飲訴至法院,要求退還儲值卡余額4337元。
審理過程中,無法聯系上萬萬餐飲,法院采取了公告送達方式,缺席審理。法院經審理后認為,根據肖女士陳述及其提交的儲值卡、消費交易憑條、短信截屏等證據看,肖女士購買萬萬餐飲的會員儲值卡,雙方之間在事實上已形成餐飲服務合同關系,現萬萬餐飲無法繼續提供服務,肖女士據此主張退費于法有據,法院予以支持。
生活中,消費者購買儲值消費卡時往往未簽署書面協議,亦沒有向商家索取收據的習慣,通過現金方式充值也無法留存相應的支付記錄,此時,一旦遇上商家跑路產生訴訟,如何證明雙方存在合同關系及退費金額成為實踐中困擾消費者的一大難題。對此,提醒廣大消費者注意,保存消費小票、短信記錄、微信記錄等信息,避免因商家跑路后無法登陸小程序或APP而難以取證。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文章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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