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
為了加強重慶三峽水庫消落區管理,近日,重慶市政府印發《重慶市三峽水庫消落區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這是全國首個對水庫消落區管理做出規定的政府規章。
三峽水庫消落區,是指三峽水庫正常蓄水位175米的庫區土地征用線以下,因水庫調度運用導致庫區臨時性出露的陸地。由于水位落差大、季節性氣候反差大,三峽庫區消落區的生態環境極其脆弱。對消落區生態環境的保護,直接影響著三峽庫區的生態環境。
《辦法》明確消落區的管理應堅持保護優先、科學規劃、合理利用、系統治理以及服從三峽水庫調度的原則;實行分區管理,劃分為保留保護區、生態修復區和工程治理區。其中,山高坡陡、巖石裸露、人煙稀少的消落區,以及重要生物生境、飲用水源保護地等重要區域的消落區,作為保留保護區;城集鎮、重要旅游風景區和人口密集的農村居民點周邊的消落區,作為生態修復區。庫岸穩定性差、易發地質災害的消落區,則作為工程治理區。所涉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按照修復規范因地制宜實施消落區保護與修復,并定期對保護和修復效果開展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及時優化、調整消落區的分區管理和生態、工程措施。
《辦法》強調消落區的土地依法屬于國家所有,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準不得擅自使用,確有必要使用的應當依法經有權機關批準;為保障消落區良好生態功能,設立了多項禁止行為,其中包括:不得進行圍墾,毀草開墾,種植阻礙行洪的林木和高稈作物;不得施用化肥、農藥;不得傾倒、填埋、堆放、棄置、處理固體廢物等。強化了各級政府以及相關部門的職能職責,形成政府統籌、水行政部門主管、相關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管理體系,并通過信息化手段加強智慧監管。
(總臺記者 伍黎明)
標簽: 三峽水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