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微信公眾號消息,2021年,市場監管總局組織開展了電暖器具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25日,市場監管總局通報了抽查情況。
文章介紹,本次抽查了368家企業生產的371批次電暖器具產品,涉及電熱毯、室內加熱器、電熱暖手器等3種產品。其中10批次產品涉嫌假冒、無證無照生產,已交由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處理。共對366家企業生產的369批次產品進行了檢驗,發現112批次產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30.4%。
此外,本次跟蹤抽查到上次不合格企業26家,有9家企業本次抽查仍不合格,17家企業合格。
抽查結果分析顯示,電熱毯抽查不合格率為7.3%。本次抽查在流通領域開展抽樣,抽查了14個省(市)96家企業生產的96批次產品,其中1批次產品涉嫌假冒,已交由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處理。在檢驗的96家企業生產的96批次產品中,發現7批次產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7.3%,較上次抽查下降26個百分點。
室內加熱器抽查不合格率為15.6%。本次抽查在流通領域開展抽樣,抽查了12個省(市)147家企業生產的149批次產品,其中2批次涉嫌無證生產,已交由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處理。在檢驗的145家企業生產的147批次產品中,23批次產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15.6%,較上次抽查上升3.5個百分點。
電熱暖手器抽查不合格率為65.1%。本次抽查在流通領域開展抽樣,抽查了13個省(市、區)125家企業生產的126批次產品,其中7批次產品涉嫌假冒,已交由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處理。在檢驗的125家企業生產的126批次產品中,發現82批次產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65.1%,較上次抽查下降3.4個百分點。
經技術機構分析,電暖器具產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企業對產品標準不了解,結構設計不合理,企業質量控制不嚴格。二是企業為降低成本,使用了不滿足標準要求的配件。三是企業虛標產品參數。
從具體不合格項目來看,結構項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產品設計不合理,企業在生產中未加裝關鍵保護裝置;元件項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業未配備符合要求的熱斷路器;電氣間隙、爬電距離和固體絕緣項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業對產品標準不了解,產品結構設計不科學,導致產品連接器插孔處帶電部件到外表面之間的電氣間隙或爬電距離不滿足標準要求;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項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業沒有選用足夠橫截面積的電源軟線。
(文章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