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千縣工程”縣醫院綜合能力提升工作縣醫院名單》,全面啟動“千縣工程”縣醫院綜合能力提升工作。
據悉,經過2輪復核,共有1233家縣醫院參與“千縣工程”縣醫院綜合能力提升工作。國家衛生健康委將對納入“千縣工程”的縣醫院進行動態管理,結合全國縣醫院醫療服務能力年度評估情況和各地工作進展情況,適時調整縣醫院名單。
據了解,2021年10月,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千縣工程”縣醫院綜合能力提升工作方案(2021—2025年)》,明確了“千縣工程”縣醫院綜合能力提升工作的總體要求、重點任務。
根據工作安排,國家衛生健康委組織各省份推薦并確定了參與“千縣工程”縣醫院綜合能力提升工作的縣醫院名單。國家衛生健康委要求各省份在推薦時遵照一定條件:一是以脫貧地區、三區三州、原中央蘇區、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地區等特殊地區為重點,按照《縣醫院醫療服務基本標準和推薦標準》評估的縣醫院醫療服務能力情況;二是縣醫院臨床專科能力建設情況;三是在分級診療制度建設中落實縣醫院功能定位情況;四是縣醫院綜合能力建設發展規劃;五是地方政府支持保障政策等。
(文章來源:健康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