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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時報網訊,1月19日,教育部網站發布《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文件明確,全國統考于6月7日開始舉行,具體科目考試時間安排為:6月7日9:00至11:30語文;15:00至17:00數學。6月8日9:00至11:30文科綜合/理科綜合;15:00至17:00外語,有外語聽力測試內容的應安排在外語筆試考試開始前進行。各省(區、市)考試科目名稱與全國統考科目名稱相同的必須與全國統考時間安排一致。省級統考和高校的招生考試時間,分別由各省級招委會和高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要求確定并發布。
(文章來源:證券時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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