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來,與全球數字化大潮相適應,我國數字技術和數字經濟發展迅速,在部分領域與先行者已呈并跑或領跑之勢。中央明確將數據作為與傳統要素并列的新生產要素,“十四五”規劃綱要專門就建立健全數據要素市場規則作出部署。另一方面,由于數據具有不同于傳統要素的“非競爭性”“非排他性”等特點,現有的利益格局、管理體制、政策法規的不適應、不協調,數據的流通和利用面臨著諸多難題和挑戰,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數據作為新生產要素應有的作用空間。建議進一步提高認識,理順關系,采取得力措施,力爭在不長的時間內,推動數據要素的流通和利用取得大的進展。
堅持用足用好用活各類數據要素、加快發展我國數字經濟的目標導向。既要重視數據產權保護不力、數據不安全等問題,也要防止有關利益主體借口數據產權和安全問題人為限制合理的數據流通的行為。強調數據產權保護和數據安全,是為了用好數據,本末不能倒置。我國正處在一個前所未有的數字技術和數字經濟發展機遇期,必須抓住用好這一機遇期,堅持“用”字當頭,平衡和處理好數據產權保護、安全與利用的關系。這一條要作為各級政府發展數字經濟的基本方針加以明確和堅持。
在數據產權保護和安全上守住底線、放活渠道。由于數字技術、數字經濟的特性,在有些規律還看不大清楚,法律體系還不完善的情況下,可在大量實踐中看得準、有共識的領域,重點是個人和機構隱私、國家安全等方面列出不能流通或交易的負面清單,守住數據產權保護和數據安全的底線。同時要科學地界定數據的初始產權與增值產權,平等保護數據流通不同環節各類產權的合理權益。
打破行政機構和平臺企業對數據的不當壟斷。政府在推動數據流通上要起帶頭作用。政府部門之間、政府對社會的數據阻隔依然是當前數據流通中的突出問題。可借鑒部分城市的經驗,設立大數據局,統籌協調政府部門數據的權屬、安全和流通,加快解決政務數據部門化、部門數據利益化的問題,把大量長期沉睡的政務數據解放出來,實現其應有的社會價值。對企業投入資源收集加工挖掘的數據增值權益要依法確認和保護,同時要防范和糾正某些平臺企業利用市場壟斷地位限制具有公共屬性數據流通的行為,打擊數據流通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促進各類市場主體分享數據的權利和機會平等。
注重運用隱私計算等新技術助推數據流通。隱私計算是指在保護數據本身不對外泄露的前提下實現數據分析計算的技術,具有“數據可用不可見”“數據與信息適度分離”的特點,是平衡數據安全和利用很有潛力的新途徑。近年來這類技術發展很快,在部分領域已得到應用。政府機構應帶頭使用這類技術,取得經驗后再向更多領域推廣。通過擴大需求,加上必要的政策支持,帶動相關技術創新和企業發展。
鼓勵地方積極試驗探索有效管理模式。數字經濟總體上說仍處在發展初期,在頂層設計指方向、劃底線的基礎上,對數據流通和利用的市場組織形式、監管模式與法律制度,要留出較大的試錯演化空間。目前已有部分城市設立了大數據交易所等機構,應鼓勵多種技術結構和運營模式的競爭,既要開展場內交易,也要允許符合市場交易規則的場外交易。對數據流動的管理監管不宜“一刀切”,可在若干城市進行試點,允許不同模式的探索和比較,通過持續積累經驗、總結提升,逐步形成穩定的全國性數據治理架構。
(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劉世錦)
(文章來源:中國經濟網)
標簽: 產權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