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東莞市政府官方網站發布《東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幫扶市場主體紓困發展的若干措施》(下稱《措施》)。《措施》指出,為統籌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進一步加大對全市有關市場主體和群眾的紓困幫扶力度,東莞市政府出臺了6條措施,有關政策措施有效期為2022年3月16日至2022年6月16日,并將根據疫情防控形勢動態調整。
其中,《措施》提出加強金融支持力度。鼓勵金融機構開設受疫情影響企業融資綠色通道,確保對受疫情影響的鎮街(園區)轄區(指“存在劃定為中高風險地區及封閉封控管理地區的鎮街(園區)”)內的信貸供給應貸盡貸。用好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資金,對受疫情影響的鎮街(園區)轄區內符合條件的規上工業企業,參照倍增企業標準給予風險補償。加大科技金融產業“三融合”貸款貼息和風險補償力度,對受疫情影響的鎮街(園區)轄區內符合條件的科技企業在疫情期間獲得的銀行新增貸款,給予按實際支付利息最高50%貼息支持,最高補貼100萬元。鼓勵融資擔保機構對受疫情影響的中小微企業保持較低擔保費率,推動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開展批量化融資擔保業務,對應融資擔保費率不高于1%。
東莞擁有數量眾多的中小微企業,《若干措施》還提出減輕經營主體資金負擔,對發生疫情的鎮街(園區)轄區內承租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和市屬國企物業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免收租金,已繳交租金的可順延減免;倡導動員村(社區)集體物業及其他出租業主等,對承租的企業、個體工商戶適當減免租金,或允許在疫情防控解除后3個月內補繳并免收滯納金,納稅人為租戶減免房屋租金的,按免租月份數給予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核準減免。
《若干措施》還提出減輕經營主體成本壓力,對發生疫情的鎮街(園區)轄區內工商業企業、個體工商戶用水價格下調30%,住宿和餐飲單位,減半征收垃圾處理費;對相關工商業企業、個體工商戶從事經營活動,以及居民生活所需的用電、用氣、用水及通信網絡正常供應,欠費不停。期間產生的用電、用水、用氣費用,受疫情影響確有困難需緩繳費用的工商業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可向相關單位提出申請,允許在疫情防控解除后3個月內補繳并免收滯納金。
《若干措施》還從加大社會保障扶持力度、強化企業風險保障服務和對防疫重點鎮街給予專項補助等方面進一步幫扶市場主體紓困發展。
日前,東莞市人民政府也印發了《東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續優化營商環境2022年實施方案》,擬定了30項120條具體舉措助力東莞開展營商環境攻堅突破。在金融服務方面提出加強對中小微企業信貸支持,構建小微企業“首貸戶”培育長效機制,2022年推動培育更多“無貸戶”向“首貸戶”轉化。健全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體系,推動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接國家擔保基金和省再擔保公司,構建政、銀、擔三方合力的風險分擔機制。推進企業上市鯤鵬計劃,2022年新增上市和過會企業10家以上,力爭實現3年內所有鎮街、園區轄內均有上市企業。開展外商投資股權投資(QFLP)試點。
(文章來源:證券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