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4月25日訊(記者易帆)近日,海南省住建廳、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海南省財政廳、海南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等6部門發布《關于報送2022年保障性租賃住房、公租房保障和城鎮棚戶區改造等計劃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根據《通知》2022年海南全省計劃新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2000套(間),新籌集公租房900套,發放城鎮住房保障家庭租賃補貼(公租房保障)11798戶,棚戶區住房改造開工3907套,其中城市棚戶區改造3460套,國有墾區危房改造447套,上述計劃已上報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委納入國家計劃。
《通知》要求,各市縣要著力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組織和項目管理,加強對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質量安全監管,把質量安全監管貫穿于項目建設全過程。要對逾期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開展專項排查整治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續建項目建設進度,確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項目盡早竣工并投入使用。海南省住建廳將會同相關部門定期對各市縣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開工、基本建成、財政補助資金支出等情況進行調度和檢查,對進度滯后的市縣進行重點督導和通報。
各市縣要按照住建部制定的《保障性住房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規定,落實信息公開要求,在政府網站專欄及時公開保障性租賃住房、公租房保障和棚戶區改造年度計劃、項目開工及竣工時間、發放城鎮住房保障家庭租賃補貼結果等信息。同時,要暢通投訴舉報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確保建設項目依法依規推進,規范實施住房保障各項工作。
穩妥推進棚戶區改造工作,各市縣要按照“因城施策、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原則,進一步完善政策機制,結合地方財力情況,嚴把棚戶區改造范圍和標準,摸清剩余棚戶區數量,在按期完成2021年棚戶區改造計劃任務的基礎上,依托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儲備本市縣棚戶區改造項目,統籌安排儲備項目庫內的項目改造時序。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具體棚改安置補償辦法,嚴格執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依法實施征收,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通知》要求,各市縣已申報2022年計劃,但因項目開工前期準備不充分無法確定年內開工等原因,未列入國家和省2022年計劃項目,列入海南“十四五”期間棚戶區改造儲備項目庫。各市縣要抓緊開展項目前期工作,辦理項目前期審批手續,條件成熟的項目,可列入省年度計劃后開工建設。
《通知》要求,抓好住房保障領域相關問題整改工作,各市縣要重點抓好保障性住房房源和保障對象底數不清、棚戶區改造居民未能按期回遷安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和房源閑置、消防手續不完備等重點問題整治工作,確保整改到位。要盡快完善相關工作機制和制度,加快辦理住房保障領域群眾信訪問題。并建立年度計劃項目臺賬和月報制度,各市縣要逐項建立保障性租賃住房、公租房和棚戶區改造計劃項目臺賬,督促項目單位將計劃項目情況錄入國家重大項目建設庫,并按照發改部門要求及時對項目建設情況進行調度。并于每月28日前將《2022年保障性租賃住房、公租房和棚戶區改造開工臺賬》及相關數據佐證材料報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文章來源:南國都市報)
標簽: 租賃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