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政策又出現了新的變化!近日,廣東、山東等地提高職工醫保最低繳費年限的舉措引起關注。
針對網絡上“醫保賬戶沒錢了”的擔憂,海南博鰲醫療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鄧之東向《華夏時報》記者解釋道,醫保繳費年限提高與醫保金有沒有錢是兩碼事,二者沒有因果關系。其實,我國醫保基金相對充足,2021年底全國基本醫療保險累計結存3.61萬億,完全有能力支付看病就醫的報銷費用。醫保基金的改革正在加速推進,原因并不是醫保“沒錢了”。而是要推動醫保公平,完善我國醫療保障制度,實現全國范圍內醫療保障制度設置、政策標準、基金支付范圍等規范統一。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各地提高醫療保險的最低繳費年限,是在落實《關于建立醫療保障待遇清單制度的意見》,要向全國一盤棋,全國形成統一的政策框架方向邁進,這樣有利于制度公平。”上海美谷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項方亮接受《華夏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未繳夠年數怎么辦?
據了解,廣東省各個地方的醫保繳費年限并不一致。以廣州市為例,當地職工醫保只需要繳費15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就可以享受退休醫保待遇了。深圳市是從2014年開始逐年延長繳費年限的,2024年以后男女都需要繳費25年。而江門市在2018年1月1日以前參保的需要繳費20年,2018年1月1日后參保的需要繳費25年,才能夠到齡退休享受醫保待遇。
6月22日,由廣東省稅務局等多部門聯合制定的《廣東省基本醫療保險關系省內轉移接續暫行辦法》提出,到2030年1月1日,全省累計繳費年限將統一為男職工30年,女職工25年;其中未達規定的地市,從2022年要開始逐年均衡調整。
值得注意的是,提高醫保繳費年限并非廣州的一處。
在2021年底,山東省醫療保障局、山東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便發布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與待遇支付有關問題的通知》提出要求,參保職工享受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累計最低繳費年限為男職工繳滿30年、女職工繳滿25年,未達規定年限的統籌地區,2025年底前過渡到位。
事實上,面對新政出臺人們難免產生疑問,若是職工醫保繳費年限未達到要求該怎么辦?
據了解,參保人員的職工醫保繳費年限未達到要求,可按規定選擇按月或一次性繳費至規定年限。
廣東表示,可按規定選擇按月或一次性繳費至規定年限。選擇一次性繳費的人員,以辦理一次性繳費時退休后待遇享受地上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按退休后待遇享受地職工醫保用人單位費率繳納至規定的繳費年限。一次性繳費的人員,繳費達規定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員醫療保障待遇。
而山東提出了兩種處理辦法,一是可按規定一次性繳費后,享受退休人員基本醫保待遇。二是可繼續按月正常繳費至最低繳費年限,期間按在職人員享受基本醫保待遇。
對此,項方亮指出,這個標準也并不是馬上實施,會有一個過渡期,例如山東是到2025年底前完成,而廣東則是到2030年前完成。
在鄧之東看來,提高最低繳費年限主要影響兩類群體,一是將要達到或已經達到改革前最低繳費年限即將享受退休醫保待遇的人群,按照新政策他們需要繼續繳費;二是低收入和收入不穩定的靈活就業人群,提高最低繳費年限會增加他們的負擔。但對于大部分群體尤其年輕人來說,提高繳費年限影響不是很大。
“對于一直上班按時繳納醫保的人來說,基本沒什么影響。因為按照25歲上班到60歲(女性55歲),繳費年限均超過了上調后的最低繳費年限,再加上隨著延遲退休的實施,大多數人群的繳費時長是在這個標準之上的。但是對于達到了退休年齡但是累計繳費年限卻沒有達到最低繳費年限標準的群體而言,受到的影響相對比較大。”項方亮表示。
為何提高繳費年限
究竟為何多地要提高醫保最低繳費年限呢?
“醫療支出和年齡密切相關,從職工醫保制度建立到現在,我國人口結構發生了很大變化,同時,醫保待遇一直在提升;另一方面,醫保基金支出不斷增加,因此開源節流就顯得十分重要了。”項方亮指出,在經過醫保制度的不斷完善,基本參保人數覆蓋率已達到極限的情況下,能夠實現開源的辦法就是增加繳費年限。
值得注意的是,不管從理論上還是從國際發展經驗來看,醫療保險跟養老保險是截然不同的兩類保險,醫保是互助共濟,制度安排應該是現收現付的,如果退休人員不繳費就導致醫保成為“半積累制”,影響運轉的效率和公平。項方亮認為,對于流動性強、工作轉換頻率高等靈活就業人員,在“半積累制”下,其權益很難維護。
“從這個角度,取消退休人員不繳費也是一個必然的趨勢。只要是城鎮就業人員,不論其身處何地、從事何種職業,都可以隨時參保、隨時享受待遇;其次,從制度公平性角度,城鄉居民醫保并不存在退休不繳費的情況。從實現制度的公平統一的角度,取消退休人員不繳費,改革不合理的‘半積累制’,也是一個必然的要求。”項方亮說道。
與此同時,項方亮指出,統一全國各地不同的最低繳費年限,是解決“半積累制”的第一步,而最終還是要回歸到現收現付制,回到所有參保人都公平繳費的軌道上來。這才能從根本上有效解決農民工、靈活就業人員難以實現最低繳費年限的問題。
(文章來源:華夏時報)
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