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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7月18日發布的《青島市“十四五”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規劃(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顯示,到規劃期末,青島市的保障性租賃住房房源數量達到21萬套(間),占城鎮新增住房供應總量的30%以上,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問題將得到有效解決。
《征求意見稿》明確提出,建立健全保障性租賃住房制度。保障性租賃住房是由政府給予土地、財稅、金融等政策支持,由市場多主體投資、多渠道供給的租賃型住房,套型面積以建筑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租賃價格按照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的90%確定。保障性租賃住房主要面向青島市無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特別是從事城市基本公共服務的外來務工、新就業人員供應。
《征求意見稿》明確要求落實完善土地支持政策。按照職住平衡原則,提高住宅用地中保障性租賃住房用地供應比例,在編制年度住宅用地供應計劃時,單列租賃住房用地計劃、優先安排、應保盡保,主要安排在產業園區及周邊、軌道交通站點附近和城市建設重點片區等區域,引導產城人融合、人地房聯動。市本級保障性租賃住房用地可采取出讓、租賃或劃撥等方式供應,其中以出讓或租賃方式供應的,可將保障性租賃住房租賃價格及調整方式作為出讓或租賃的前置條件,允許出讓價款分期收取。規劃期內供應租賃住房用地不低于6000畝。
《征求意見稿》強調要增強金融政策支持。加大對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運營的信貸支持力度,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以市場化方式向保障性租賃住房自持主體提供長期貸款。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行金融債券,募集資金用于保障性租賃住房貸款投放。支持企業發行企業債券、公司債券、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等公司信用類債券,用于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運營。支持國有平臺公司開展保障性租賃住房REITs試點。在依法依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前提下,支持商業保險資金按照市場化原則參與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
此外,積極完善“租售同權”導向下的公共服務政策,依法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的租房者,具備平等享受青島市常住戶口家庭基本公共權益的權利。租房者可憑《青島市房屋租賃合同備案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申請享受租房落戶、公積金提取、子女就近入學、就業保障、基本醫療及公共衛生等便民服務。
(文章來源: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