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起公開“打假”事件,把幾位頭部帶貨主播推上了風口浪尖。
先是某美妝產品品牌方發(fā)布公函,指出快手帶貨主播“瑜大公子”11月10日-11日在其直播間銷售的該品牌產品未獲得官方授權,涉嫌誤導消費者、虛假宣傳。
(資料圖)
再是“職業(yè)打假人”王海舉報抖音帶貨主播“瘋狂小楊哥”銷售的某品牌破壁機和絞肉機虛標功率,標注功率300W的絞肉機和破壁機,實際功率分別僅有120W、105W.
“瑜大公子”和“瘋狂小楊哥”均為各自所在平臺的頭部主播。“瑜大公子”目前粉絲達3535萬,其平臺認證信息中還有“快手美妝首席星推官”等稱號。“瘋狂小楊哥”在抖音平臺的粉絲更是超過1億,按照第三方監(jiān)測數據,其長期位居抖音直播帶貨月度榜單前三名。
“打假”事件雖已發(fā)生多日,但其涉及的產品有無問題目前尚無定論。事件發(fā)生后,兩位主播均采取了冷淡處理方式,不僅未正面回應對產品的質疑,也沒有解釋選品、上架和銷售的來龍去脈。但兩位主播均在店鋪中下架了涉事的產品。
2021年出臺的《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稱“辦法”)明確規(guī)定,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從事網絡直播營銷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遵循社會公序良俗,真實、準確、全面地發(fā)布商品或服務信息。
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不得發(fā)布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信息,欺騙、誤導用戶;不得營銷假冒偽劣、侵犯知識產權或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的商品。除了該辦法,國內還有多部相關法律法規(guī)對虛假宣傳、售假等行為的處理作出了規(guī)定。
按照頁面記錄,涉事相關產品的銷售量和銷售額不低,涉及的人群眾多。正因如此,頭部主播遭遇“打假”時以沉默應對顯得不合時宜。這樣做不僅無助于解決爭議,也可能違反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
除了主播應積極出面回應質疑承擔責任外,平臺方、相關機構亦應發(fā)揮自身的管理和監(jiān)督功能,還原真相,積極推動爭議解決。這方面,此前已有成功案例。
2020年11月,快手頭部主播辛巴團隊成員“時大漂亮”被指直播帶貨的即食燕窩是糖水,引發(fā)輿論關注。
此后,辛巴回應稱將召回直播間銷售的全部該燕窩產品,并先行承擔退一賠三責任。廣州等地市場監(jiān)管部門也啟動對事件的調查,并最終作出處罰;河南省消費者協(xié)會則針對該事件提起了消費民事公益訴訟。多方共同參與,推動了事件的解決。
直播帶貨發(fā)展到今天,已經成為一個規(guī)模龐大的產業(yè)。許多消費者之所以愿意在直播間購物,不僅僅是因為低價,更是基于對帶貨主播的信任。未來類似的“打假”事件大概率還會發(fā)生,主播們如果仍然只是悄然下架產品,而不積極回應訴求、解決問題,終將失去消費者的信任。
(文章來源:證券時報·e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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