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銀保監會首席風險官劉福壽在第十三屆財新峰會上表示,下一步銀保監會將穩步擴大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性開放。
一是持續完善監管政策和監管規則,進一步完善“準入前國民待遇+負面清單管理制度”,落實準入后國民待遇,推進國內監管規則與國際規則接軌;
二是不斷增強監管透明度,在內外資一致的基礎上打造更好的營商環境,促進內外資機構公平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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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立足發揮我國超大規模市場優勢,吸引全球高質量金融資源要素集聚,在財富管理、不良資產處置、消費金融、健康養老等領域,引入具備專業特色、經營穩健、資質優良的外資機構;
四是鼓勵中資金融機構“走出去”,積極開展與國際多邊組織的合作,倡導聯合授信、銀團融資、共擔風險、共享利益;
五是提高開放條件下的宏觀金融管理和防控風險的能力,確保國家金融安全,積極參與國際金融治理體系改革和監管規則制定,深化多邊和雙邊監管合作,加強宏觀政策國際協調,完善區域風險的處置安排。
“我們完全有信心、有能力應對任何內外部的風險沖擊,實現金融體系穩健運行。”劉福壽表示,未來將繼續秉持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原則,建設內外一致、公開透明、穩定可預期的政策環境,堅定不移地推進金融法治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就如何平衡金融創新與金融安全,劉福壽表示,中國的金融創新在很多方面已經走在世界前列,以數字化轉型為代表的金融創新,有力地提升了金融服務的質效,大幅提高了金融服務的效率和包容性;但同時也要處理好創新和安全的關系、創新和金融發展的關系,在創新的同時做到風險能夠可控。
“整體上看,我們對于創新是鼓勵和支持的,堅持金融的創新必須在審慎監管的前提下進行,所有金融活動都必須依法全面納入監管。這樣有利于保證公平競爭,鼓勵創新,同時也防止無序擴張和盲目、野蠻成長。”劉福壽表示。
一是要統籌發展和安全的關系,堅持把創新是否有利于支持實體經濟發展、是否有利于防范金融風險、是否有利于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作為評價金融創新的一個標準。
二是隨著金融的創新,要提高金融監管的適應性,完善制度、規則、機制,同時加快金融監管的數字化和智能化轉型,豐富監管的方式和手段,把握金融創新發展的新發展趨勢,增強監管措施的針對性、適應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堅持人民至上,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加強金融知識的宣傳教育,引導樹立長期投資、價值投資、理性投資和金融風險防范的意識。依法保障金融消費者自主選擇,公平交易和信息安全等基本權利,切實守護好廣大人民群眾的“錢袋子”。
(文章來源: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網)
標簽: 銀保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