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遠通信日前發布公告稱,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披露了《關于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對公司開展337調查的進展公告》,荷蘭皇家飛利浦有限公司和飛利浦北美公司(以下合并簡稱“飛利浦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依據《美國1930年關稅法》第337節規定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提出申請,主張對美出口、在美進口或在美銷售的UMTS和LTE蜂窩通信模組及產品侵犯其專利權,請求發起337調查,并申請ITC發布普遍排除令、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公司及其他多家企業為列名被申請人。
盡管通信模組相比智能手機等行業來說規模不大,但移遠通信是全球最大的通信模組制造商,依然獲得了歐美一些專利大戶的“關注”。提起337調查則是主要手段之一,已有大量中國科技企業中招。
移遠通信表示,公司2022年4月2日獲悉ITC行政法官初步裁決結果,初裁結果表明,公司產品不涉及侵犯飛利浦公司專利權,并未違反《美國1930年關稅法》第337條的規定,飛利浦公司申請的普遍排除令、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請求并未獲得ITC批準,公司產品依然可以正常出口至美國。本次337調查,未對公司生產、經營造成實質性影響。
上述進展為當前的初裁結果,后續按照ITC相關程序,將進入行政復議和最終裁決,最終裁決結果公司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