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向陡轉!
前期宣布“停辦現金業務”的遼寧振興銀行和北京中關村銀行,改口了!2月22日,兩家銀行的客服人員向記者表示:不停辦現金業務,繼續提供現金存取服務。
今年1月,遼寧振興銀行、北京中關村銀行以提升電子銀行服務能力、加快數字化轉型步伐等為由,先后公告停辦人民幣現金業務。
昨日,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聯合召開銀行業金融機構人民幣現金服務工作座談會,會議指出,“個別銀行機構辦理現金業務意愿有所下降甚至出現停辦現金業務的情形”值得關注,并要求凡設有實體網點的商業銀行、農信社等機構必須辦理人民幣現金存取業務。
兩銀行回應:不停辦現金業務
相關公告顯示,遼寧振興銀行原擬定自3月1日起停辦柜面現金存取款、零錢兌換、殘損幣兌換、自助設備存取款等現金業務;北京中關村銀行原擬定于4月1日起停辦現金收付業務,停辦渠道包括營業網點柜面和該行ATM機自助渠道。
記者今日致電上述兩家銀行官方客服,咨詢行內辦理現金業務的最新政策。對此,遼寧振興銀行客服回應,根據國家規定和廣大客戶要求,該行暫時不停辦現金業務。
北京中關村銀行客服回應,該行一直可以辦理現金收付業務,此前該行公告為擬停辦。目前,根據相關部門關于提升現金服務的要求,以及結合客戶辦理現金業務的訴求,該行決定繼續為客戶提供現金收付業務,客戶可以繼續在該行柜臺和ATM機辦理現金存取業務。
遼寧振興銀行和北京中關村銀行均為2017年批準成立的民營銀行,分別下設有一個實體網點。兩家銀行均屬于座談會所稱“設有實體網點的商業銀行”,根據會議要求“必須辦理人民幣現金存取業務”。
拒收人民幣現金,罰!
對于拒收人民幣現金現象,人民銀行始終保持高壓態勢,持續推進整治拒收人民幣現金工作,對核實為拒收人民幣現金的,依法處罰并予以曝光。
人民銀行今日公布的2021年第四季度拒收人民幣現金處罰情況顯示,2021年第四季度,人民銀行依法對32家拒收現金的單位及相關責任人作出經濟處罰,處罰金額從人民幣1000元至10萬元不等。
被處罰的單位包括水電、燃氣、物業繳費等公共服務機構以及停車場、保險公司、連鎖餐飲、醫療機構等,事由包括拒絕公眾使用人民幣現金進行消費、支付保費、支付停車費、繳納物業管理費、支付疫苗接種費用等。
人民銀行稱,社會公眾遇到拒收現金行為,可依據《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20年第18號)依法維權。廣大經營主體應強化法治觀念、維護人民幣法定地位,誠信經營、尊重公眾支付選擇權,提升服務、共同打造現金和諧流通環境。
現金服務是最基礎、最根本的金融服務
當前,非現金支付和銀行線上業務迅速發展,但現金依然是我國居民的重要支付方式,銀行業金融機構柜面現金業務總體規模依然較大。
2021年上半年數據顯示,銀行業金融機構對私現金業務量占客戶現金業務量超90%,柜面現金存取又占現金存取總量超70%,是現金服務的主要渠道。其中,國有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是現金收支主要機構。
與此同時,現金需求依然旺盛。截至2021年末,我國流通中現金(M0)為9.08萬億元,同比增長7.7%,繼續保持穩定增長勢頭,全年現金凈投放6510億元。
前述座談會指出,人民幣現金是國家法定貨幣,現金服務是最基礎、最根本的金融服務,現金投放收儲是銀行業金融機構最基本的業務,在滿足人民群眾生產生活需要、服務實體經濟、維護貨幣金融體系穩定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文章來源:上海證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