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見券商代客炒股被罰!9月15日,廣東證監局發布了2份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中信建投證券清遠清新大道營業部及員工均遭警示。
處罰書顯示,該營業部員工使用報備的手機,代多名客戶炒股下單,營業部卻未能及時監測,暴露了合規管理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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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報備手機代多位客戶炒股下單
經廣東證監局查明,中信建投證券清遠清新大道營業部存在兩大問題:一是該營業部員工從業期間存在利用他人證券賬戶買賣股票、私下接受客戶委托買賣股票、替客戶辦理證券認購交易等行為,營業部未能及時發現并核查相關情況。
二是該營業部員工曾向營業部報備的手機號碼出現多客戶同源委托情形,營業部未能實時監測和預警,對明顯異常的情況未保持審慎,對暴露的合規風險未采取足夠措施。
廣東證監局認為,上述問題反映了營業部合規管理不到位,并根據《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下稱“合規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對營業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同時,廣東證監局還下發一則行政處罰書,直接處罰了替客戶買賣股票的營業部員工。行政處罰書顯示,劉某在中信建投證券清遠清新大道營業部從業期間,存在替客戶辦理證券交易的行為。
根據《合規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證券經紀人管理暫行規定》第二十四條和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廣東證監局對劉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代客炒股未獲利也遭重罰
梳理券商分支機構違規受罰情況來看,證券從業人員“代客炒股”并不鮮見,僅2022年,監管就已開出10余張罰單。屢有營業部員工因代客炒股虧損而陷入糾紛,付出慘痛代價。
從查處案例來看,大部分代客炒股并無違法所得或收益,但這不影響違法性質認定。
今年5月27日,華林證券寧夏分公司財富經理萬波,在2021年1月14日至11月29日期間接受客戶委托資金60萬元,最終導致賬戶虧損18.81萬元,寧夏證監局對華林證券寧夏分公司和萬波開出罰單,并對萬波處以10萬元罰款。
5月12日,四川證監局公布的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華龍證券員工周鵬飛私下接受客戶委托炒股,成交金額1861.97萬元。在無違法所得的情況下,該員工被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罰款2萬元。
券商頻頻被罰的背后,是分支機構、營業部風控合規有待加強。滬上一家券商經紀業務人士指出,券商總部與分支機構本就存在管理觸達延后、程序繁雜等問題,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薄弱、重業務輕風控、合規管理有效性不強都是分支機構管理中常見的弊病,監管從嚴處罰將倒逼券商重視對分支機構的管理。
法律紅線不能逾越
證券從業人員不得炒股,不能私下代客炒股,均是券商合規三令五申的行業鐵律。近年來,監管對這類行為的處罰也日趨嚴格。
新證券法中明確提出,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不得私下接受客戶委托買賣證券。根據新證券法第二百一十條規定,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私下接受客戶委托買賣證券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從投資者角度來看,在“代客理財”糾紛案件中,索賠之路往往更加困難。法律人士提醒,市場上有些證券從業人員以專業炒股、約定收益分成等手段,獲取客戶信任,從而私下進行違規代客理財活動,而當出現投資損失后,常常引發矛盾糾紛。因此,投資者切莫盲目相信從業人員的承諾和“實力”,最終導致自身財產遭到了損失。
(文章來源:上海證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