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界面新聞從業內獲悉,銀保監會下發《關于規范保險公司銷售保險產品對接養老社區服務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對當下火熱的“保險+養老社區”模式進行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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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大學中國保險研究院副秘書長宋占軍向界面新聞指出,目前越來越多保險公司布局養老社區,并提供對接保險產品。隨著這類業務越來越多,監管部門有必要從經營資質、產品服務等方面予以規范,以此保證消費者養老錢的安全穩健性,保證保險產品對接養老服務的品質。這將有助于養老社區的長期穩健可持續發展,明確保險產品的監管要求。
《意見稿》首次為經營“保險+養老社區業務”劃定了門檻,明確滿足六大條件的險企才有資格經營該項業務。
凈資產不低于人民幣50億元;
連續四個季度綜合償付充足率不低于120%;
連續四個季度風險綜合評級B類及以上;
公司治理評估結果C級及以上;
資產負債管理能力不低于第3檔;
在其他各類監管評級或監管評估中未觸及采取監管措施的情形;
連續四個季度責任準備金覆蓋率100%;
銀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界面新聞根據2022年前三季度償付能力報告,以及《意見稿》中“凈資產不低于人民幣50億元”、“連續四個季度綜合償付充足率不低于120%”、“連續四個季度風險綜合評級B類及以上”三項要求篩選人身險公司,目前僅有28家符合,如果算上2022年剛成立的國民養老,則有29家“過關”。
整理自三季度償付能力報告
在老齡化的大趨勢下,大量險企布局養老社區并與保險搭售,以求尋找保費規模的新增長點。然而業內對養老社區的承載能力有所擔心,隨著老齡人口越來越多,保險公司的養老社區建設能否跟上客戶增長步伐,并兌現承諾的客戶權益?
對于這一點,《意見稿》給出了規定,要求保險公司開展“保險+養老社區業務”,應加強風險管理,建立健全風險監測、預警與處置機制。應充分考慮影響養老社區服務供給能力和客戶入住需求的各種因素,建立測算模型,形成銷售保險產品規模與養老社區服務供給能力相匹配的約束機制,通過分類測算和壓力測試,確定合理的規模區間。
為敦促險企切實履行義務,《意見稿》規定保險公司應充分測算銷售產品與養老社區服務兌現可能出現的違約賠償責任,計提違約風險準備金計入當期成本,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
在運營模式上,《意見稿》規定,保險公司可以通過投資建設、租賃或合作等方式運營養老社區,養老社區應當獨立運營,確保風險隔離。如果保險公司通過投資建設方式運營養老社區的,應當以設立專業養老子公司的形式提供養老服務。
(文章來源:界面新聞)
標簽: 養老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