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推進奶業振興政策措施。對新建規模化奶牛養殖場進行補貼。自治區財政對2021年以后建成的3000頭規模養殖場補貼600萬元,每增加500頭再補貼100萬元。對龍頭企業利用生鮮乳噴粉進行補貼。對國家和自治區級乳制品加工龍頭企業3―5月份使用生鮮乳進行噴粉補貼,按照收購生鮮乳數量的10%,每噸補貼800元,補貼比例自治區和盟市各承擔50%。設立自治區奶業振興基金。通過基金投資的方式,吸收社會資本參與奶業振興,給予處于產業鏈上的奶業龍頭企業重點支持,解決奶業振興資金短缺問題。
(文章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標簽: 龍頭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