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汽車電動化的滲透率接近30%,智能汽車的占比也達到了30%,這反映了中國汽車變革在加速推進。”《中國經營報》記者獲悉,9月17日,中國電動汽車百人會副理事長兼秘書長張永偉在2022世界智能網聯汽車大會主題峰會上,對進一步完善中國智能網聯汽車相關法規制度的思考進行了分享。
張永偉指出,中國汽車智能化的發展所涉及的層面更加多元化,更具有跨界性,對政策和體制創新的需求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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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汽車智能化需要技術和產業創新,同時也需要制度創新。”在張永偉看來,目前我國圍繞著智能網聯汽車已經形成了基本的制度框架體系,甚至有些方面走在了全球的前面。但有些方面需要我們高度關注,向其他國家學習借鑒。推進中國智能網聯汽車的發展,在制度創新層面首先要進一步明確頂層設計問題,需要根據最新的技術競爭環境和產業發展環境,來進一步思考中國智能網聯汽車發展的頂層設計。
“這需要進一步明確我們的技術路線,是單車和車路協同,特別是在車路協同方面車的比例、智能化的比例和路的智能化的比例應該如何進行功能分擔,這也決定了未來我們路側和車端的標準體系。”張永偉稱。
另外,更重要的是推進體制建設。張永偉認為,在智能網聯時代,需要協同的部門和領域更多,所以也可以進一步借鑒電動化的成功經驗,構造更加高效、更加有力的跨部門的推進機制來推動智能汽車的發展。同時需要大量的政策協同,明確戰略方向,確定體制機制,及時出臺智能網聯的配套政策,這是我們在制度創新領域頂層設計的內在要求。
張永偉還提到,進一步完善汽車數據管理制度是智能網聯汽車發展最迫切的需要。
據介紹,我國從2021年開始比較重視汽車智能化帶來的數據管理問題,也形成了基本的數據管理制度。但相對于其他產業來講,汽車的智能化速度非常快,這使得部分制度特別是法律層面的制度與汽車智能化發展速度之間產生了如何更好地協同的問題。
“針對智能汽車的發展,完善產業數據專有管理制度,非常迫切。”張永偉舉例稱,比如需要進一步明確監管職能,不同的部門在汽車數據爆發時代,各自應該承擔哪些職能,明確各自監管的數據鏈條在不同的數據鏈條上應該扮演的角色,這是制度體系中基本的要素之一。同時,監管數據要分類分級,明確哪些數據應該納入到強監管,哪些數據應該納入到市場化自律規范中。
張永偉還提到全球都在關注的數據跨境流動的問題,他認為這關系到車企如何更有效地利用研發數據、市場數據,實現不斷創新。
再有,數據本身權責界定問題也值得關注。“智能汽車所形成的數據所有權、使用權和基于使用權所形成的收益權如何界定,這是非常棘手的法律問題。一旦出現數據問題,如何進行審查、問責,這些都是汽車企業所關心的需要迫切明確的問題。”張永偉表示。
“汽車在智能化時代還需要新的產品和企業準入制度。”在張永偉看來,當前,大量的技術創新走在了標準和準入制度的前面,需要快速提升有關準入門檻的制定水平,同時,增強制定準入門檻的能力。如何通過制定準入門檻解決好管理、監管和創新的關系,是我們面臨的現實挑戰。
另外,在談到進一步完善交通管理法規體系時,張永偉表示:“技術的創新很可能帶來技術風險,我們不能讓消費者承擔這種風險,但是技術的創新往往又需要足夠多的場景和寬容的驅動環境,才能不斷保持連續性創新。所以需要解決車輛上路所帶來的一系列法規責任界定問題,這是高等級自動駕駛最迫切的需求。”
(文章來源:中國經營網)
標簽: 智能網聯汽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