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哈爾濱編制委員會發文稱,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人管理,經市委編委領導同意,按照《哈爾濱市級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人清理規范工作方案》,從3月初起,集中力量和時間開展市級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人清理規范工作。
(相關資料圖)
市直機關5年內精簡完畢
根據《哈爾濱市級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人清理規范工作方案》,此次專項整治行動的實施對象為市級機關、市屬事業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現有雇員、行業專職人員、工勤人員和單位自聘人員(統稱“編外用人”)。
上述消息透露,此次工作的主要任務共八項,分別是:清查行業文件,精準摸清底數,精簡編外用人員額,清理規范用人行為,暢通人員出口,規范合同管理,核查保障經費。
在精簡編外用人員額部分,哈爾濱市委編辦明確:編外用工崗位原則上限于機關事業單位輔助性、技術性、服務性工作崗位,根據工作難易程度將編外用人進一步細分為五種類別,即執法輔助類、普通(公益)輔助類、窗口服務類、技術技能類、后勤服務類(條件不允許外包的),用工主體必須根據這五種分類明確用工崗位。
哈爾濱市委編辦明確:市級機關事業單位現有編制內人員能夠保證工作正常開展的,不準使用編外人員。用人單位要制定編外用人員額年度精簡計劃,市直機關編外用人原則上5年內精簡完畢,每年精簡不少于本單位編外用人員額的20%;市直事業單位編外用人結合職能調整情況及空編率適度精簡(空編率5%-15%,編外用人精簡5%;空編率15%-25%,編外用人精簡10%;空編率大于25%,編外用人精簡15%)。
這11類編外人員可能會被清理
具體來說,哈爾濱明確了11類編外人員:
1.超出員額控制標準的編外用人和行業專職人員;
2.行政執法、財務管理、人事管理、涉密等崗位使用的編外人員;
3.臨時性、階段性工作已完成、合同已到期未再續聘的編外人員;
4.人員使用與審批崗位不一致的編外人員;
5.主動離職、考核評估不適崗的編外人員;
6.既沒有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又未實行勞務派遣的編外人員;
7.可以通過社會化服務外包的保安、保潔、綠化、食堂等崗位的工勤人員;
8.已推行社會化服務外包仍自行聘用并混合使用的編外人員;
9.歷史遺留問題產生的編外人員;
10.醫院、高職高專、公證處、仲裁辦等用人主體要結合專業和實際需要,自主開展自聘人員清理規范工作,并逐步將已自聘人員轉化為社會化服務外包形式;
11.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其他情形。
哈爾濱方面還明確,用人單位要積極推動工勤人員社會化管理工作,對用工量大的獨立辦公單位可單獨采購實行服務外包,零散用工單位可歸口機關事務管理部門集中統一采購實行服務外包;對現有已訂立勞動合同但未到期的工勤人員設置1-2年過渡期,過渡期內按照單位性質,通過現行經費渠道予以保障,過渡期滿后,相應崗位變更為政府采購服務。
此次,哈爾濱編外用人清理規范工作從3月開始到6月底結束。
多地開展編外用人清理
類似哈爾濱這樣清理規范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的工作,去年下半年以來不少地區都有出現。
例如,“監利發布”微信公眾號2022年9月發布消息《動真格!監利首次清理規范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介紹,2022年9月22日,湖北監利市召開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清理規范動員部署會議,決定對全市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進行清理規范,并從嚴從緊核定各單位編外用人員額。這是監利首次啟動清理規范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工作。
消息介紹,根據監利市委編辦初步統計,監利市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數目占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1/3。
監利市委編辦將以“調查摸底、數據審核、員額核定、清理清退、檢查復查”五個環節為抓手,按照“誰用人、誰負責、誰清理”的原則,依法有序清理清退編外聘用人員。對確需保留的崗位和人員,從嚴從緊核定員額,對超出核定員額外的編外人員,按照第一年完成清理清退任務總數的30%,第二年完成30%,第三年完成40%的要求,三年內對本單位員額外的編外聘用人員清理清退到位。
監利市方面明確,清理清退、檢查復查工作將一直持續到2025年11月22日。
今年1月,湖南省臨湘市召開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清理、規范工作動員會議,解讀《臨湘市機關事業單位清理規范編外聘用人員實施方案》。會議指出,加大編外人員清理力度,加強規范管理,已成為當前整肅隊伍、改進作風、樹好形象的當務之急。堅持“嚴控增量、減少總量”的原則,確因工作需要需聘用編外人員的,必須按照“空編申請、先批后用”的原則規范編外人員的聘用。
另外,今年3月以來,內蒙古鄂爾多斯市達拉特旗委編辦、呼倫貝爾市委編辦均在官網發布消息,扎實開展編外聘用人員核查工作。
(文章來源:華夏時報)
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