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北京市政府網站顯示,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北京市商務局、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發布《北京市二手小客車交易周轉指標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辦法》將于2022年4月1日起實施。
《辦法》明確,二手小客車交易周轉指標(以下簡稱周轉指標)是指在小客車數量調控政策下,北京市登記備案的二手車流通企業收購二手小客車、辦理二手車銷售發票驗證時所使用的指標;周轉指標不限制總量、實行無償配置;二手車流通企業使用周轉指標收購二手小客車辦理轉移登記時,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轉移登記事項,確定機動車登記編號,核發《機動車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但不制作、不核發號牌。
根據《辦法》,二手車流通企業同時使用的周轉指標數量不得超過其在北京市合法登記的二手車交易市場(以下簡稱交易市場)內租用的停車位數量或者企業停車位數量。交易市場以外的二手車流通企業申請周轉指標,應當具有道路停車位以外的固定停車位,且數量不得低于20個。而家庭、個人、事業單位,以及不從事二手車流通的企業,則不可以申請周轉指標。
如,某二手車流通企業在交易市場內租用1個停車位,則該企業在同一時間可申請使用1個周轉指標。待該企業將使用周轉指標收購的二手小客車賣出后,該企業可再次申請使用1個周轉指標。若該企業在一年內完成了10次收購、賣出交易,則該企業在一年申請使用了10個周轉指標。對于二手車流通企業在交易市場內租用的停車位數量、企業停車位數量,則分別由交易市場、本市汽車流通行業協會(以下簡稱行業協會)核定并出具證明文件,并將核實后的停車位數量、周轉指標使用情況等信息,上傳至北京市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信息系統。
《辦法》中要求,交易市場應加強駐場企業的車輛出入管理,行業協會應監督交易市場以外的企業加強車輛出入管理,嚴控待交易二手小客車駛出經營場所。對于虛報停車場地信息的、駕駛待交易二手小客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上路的,一年內暫停受理相關企業的周轉指標申請。
關于解決二手車商標屬性的問題,業內實則已談及多年。實際上,目前二手車交易是以資產產權過戶的方式,車輛并非是以商品屬性示人,二手車經營者在收車、賣車等環節需要多次進行過戶。對此,為避免承擔過戶時需繳納的增值稅費,大多數從業者都是通過成立經紀公司,采用“個人背戶”的中介模式參與二手車交易。
而解決二手車商標屬性的核心變化便是臨時產權登記制度,即二手車經營者在收購車輛后無需進行過戶,而是進行臨時產權登記,車輛只需在售出時過戶一次即可。
中國汽車流通協會副秘書長羅磊表示,從“兩次過戶”變為“一次過戶”將有效提升二手車流通效率并降低流通成本,同時也解決了限牌城市經營者在收車時面臨的牌照指標問題。“限遷是整個二手車流通領域一個‘大堵點’,打通了之后,我們的市場前途一片光明。”羅磊表示。
(文章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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