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近日,《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促進新經濟服務業高質量發展辦法(暫行)》發布,重點支持2021年1月1日后,在濱海高新區新注冊或新遷入的新經濟服務業企業,大力發展總部經濟、平臺經濟、移動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無人駕駛、量子科技、電子商務等新產業新業態。
辦公用房獎勵:新引進企業在濱海高新區范圍內租賃自用辦公用房,經確認符合條件的,首年按照總面積不超過企業辦公人數10平米/人/年的標準給予補助,補助金額不超過實際房租價格的70%,每家企業每年補助總額不超過100萬元;第二年起仍申請補助的企業,要求其上年度對濱海高新區綜合貢獻不少于100萬元。補助期限不超過3年。
新引進企業年營業收入達到2000萬元(含)以上的, 按照其首次裝修辦公用房實際發生費用30%的標準,給予最高100萬元的一次性裝修補助。
經營貢獻獎勵:新引進企業年營業收入達到3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3億元、5億元、10億元時,分別給予企業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500萬元、1000萬元、2000萬元資金獎勵。
總部落戶獎勵:對在濱海高新區新設的總部企業(民營總部及外資總部),經確認符合條件的,按實收資本和綜合貢獻給予最高3000萬元獎勵。
人才引育獎勵:對新引進企業新招聘員工,在津落戶并與企業簽署三年以上(含三年)勞動合同的,按年度發放租房和生活補貼。每人每年1.2萬元,最長獎勵3年。
高端人才獎勵:面向為新引進企業做出突出貢獻的高端人才給予資金獎勵,其中,年收入達30萬元的人才,給予每人每年0.5萬元資金獎勵;年收入達40萬元的人才,給予每人每年0.8萬元資金獎勵;年收入達50萬元的人才,給予每人每年1.2萬元資金獎勵;年收入達60萬元的人才,給予每人每年1.6萬元獎勵;年收入達70萬元的人才,給予每人每年2萬元資金獎勵;年收入達80萬元的人才,給予每人每年2.5萬元資金獎勵;年收入達90萬元的人才,給予每人每年3萬元資金獎勵;年收入達100萬元及以上的人才,給予每人每年3.5萬元資金獎勵。政策有效期內,最長獎勵3年。
榮譽資質獎勵:對首次入選“國家規劃布局內重點軟件企業和集成電路設計企業”,給予一次性200萬元的獎勵。對當年獲得工信部認定的工業互聯網平臺牽頭單位,給予一次性200萬元的獎勵。對首次獲國家級、天津市外貿綜合服務平臺認定,首次獲得信息安全、數據管理、信息系統集成、文化視聽、游戲娛樂等領域資質認證、許可、版權等,根據具體情況,給予5-200萬元的獎勵。
生態營造獎勵:支持人工智能、虛擬現實、區塊鏈、云計算和大數據、互聯網等平臺型企業(業務規模隨用戶增長擴大、收取平臺服務費用的企業)開放核心應用、內容等平臺能力,為開發者導入用戶、流量、接口、技術、產品推廣等資源。對平臺型企業按不超過項目總投資額的3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示范企業獎勵:鼓勵電商企業集聚發展,對具有ICP(網站經營許可證)認證,經國家和本市認定的電子商務示范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和80萬元的獎勵。垂直化電商平臺、專業化網絡分銷平臺、創新網絡直播平臺類企業,按實繳注冊資本每滿1000萬元,給予20萬元電商投資獎勵,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據悉,該辦法為暫行辦法,自2022年1月1日起實施,2024年12月31日止,有效期內定期評估,若有關法律、政策、依據變化或發生其它需要變更的情形,將根據具體實施情況適時予以評估修訂。(津云新聞記者段瑋)
(文章來源:北方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