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金偉 2月28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獲悉,2021年,全國檢察機關共辦理食品藥品安全領域公益訴訟案件3萬件,同比增加10%。在一些危害食品藥品安全公益案件中,檢察機關探索懲罰性賠償,讓違法主體在承擔賠償責任的同時,支付一定數額的懲罰性賠償金,提高其違法成本。
從檢察機關辦案情況看,食品藥品安全領域危害公益問題主要集中在3個方面。一是食品安全問題多發。2021年,檢察機關辦理食品安全領域公益訴訟案件2.6萬余件,其中涉及農貿市場、超市銷售農產品食品違法案件近8000件。二是制售假劣藥、妨害藥品管理等危害藥品安全違法行為及不規范醫療服務風險問題較為突出。2021年,檢察機關辦理藥品安全領域公益訴訟案件3000余件。三是保健品違法添加和虛假宣傳問題突出。部分生產經營者在保健品中違法添加明令禁止添加的成分,并進行虛假宣傳,欺詐銷售牟取暴利。
據悉,下一步,檢察機關將進一步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作用,持續聚焦食品藥品安全領域突出問題,加大辦案力度。
(文章來源:健康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