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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報訊(記者陳婷婷胡永新)11月11日,銀保監會官網發布信息顯示,為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發揮保險在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中的積極作用,近日中國銀保監會發布《綠色保險業務統計制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首次對綠色保險進行定義,并建立《綠色保險業務統計制度》(以下簡稱《統計制度》)。
《統計制度》分為三大部分,共計對14個一級項目和30個子項目開展統計,主要從保險產品和保險客戶兩個維度出發,統計綠色保險業務承保和理賠情況,包括“保單數量”“原保險保費收入”“保險金額”“賠付件數”“賠款支出”等統計指標。第一部分是環境、社會、治理(ESG)風險保險業務。主要按照保險產品的維度進行統計,包括巨災保險和碳保險等氣候變化風險領域、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和船舶污染責任保險等環境風險領域、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等社會治理風險領域的保險業務。此外,在本部分相關子項設置了與第二部分業務交叉的統計項,解決重復統計問題。第二部分是綠色產業保險業務。主要按照客戶的維度進行統計,行業分類主要參照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委發布的《綠色產業指導目錄(2019年版)》設置。包括生態農業、生態保護和生態修復等生態環境產業,太陽能產業、風能產業、水力發電產業、核能產業等清潔能源產業,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綠色交通、園林綠化、環境能源基礎設施等基礎設施綠色升級產業,以及節能環保產業、清潔生產產業和綠色服務等領域的保險業務。第三部分是綠色生活保險業務。主要按照保險產品的維度進行統計,包括新能源汽車保險、非機動車保險等服務綠色生活的保險業務。同樣也設置交叉統計項。
對于保險公司還需為正式報送工作做哪些準備,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考慮到綠色保險業務統計處于起步階段,結合保險業實際,采取分步推進的方式開展統計工作。各公司于今年12月起按月試報送全國數據,自2023年7月起正式報送全國數據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數據。為做好正式報送準備工作,自2023年1月起各公司應對服務綠色產業客戶的保險業務進行標識。各公司要加強綠色保險能力建設,強化綠色保險業務數據治理,優化信息系統建設,建立健全對綠色保險產品、綠色產業客戶和綠色保險標的的識別及管理機制。同時,各公司應明確綠色保險業務統計工作歸口部門和責任人,切實做好綠色保險業務統計歸口管理工作。
(文章來源:北京商報)